大连异地就医报销结算标准
1、安置地联网医院住院直接结算标准
①执行安置地医保目录;②执行参保地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③非安置地就医的执行大连市异地转诊政策。
2、安置地联网医院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标准
每季度居民起付标准30元;按保内50%支付比例,季度支付限额未成年居民100元、成年居民50元;职工180元(包括个体和退休)无起付标准。
3、省内联网医院门诊高值药品结算标准
高值药品认定登记在大连和省内就医医院备案互认,个人先行自付30%,统筹支付比例职工80%、居民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