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就业补贴
01、政策依据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襄阳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在襄就业创业实施细则)(返乡人员在襄就业创业实施细则)〈就业困难人员在襄就业创业实施细则〉》(襄人社发(2023)4号)
02、补贴对象
对在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各1000元/人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03、补贴标准
1.个人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2.企业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数量,按1000元人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04、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人员花名册》原件(同时提交电子版);
3、劳动合同复印件、毕业证和社保卡复印件;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信息。
05、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各地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