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条件:
1.具有白云区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居民户口簿及有关居住证明(房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若学生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无房产需租住房屋的,须提供经镇、街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区房管局认可,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
2.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返区(穗)生,原则上不予办理返区升学手续。
跨区(返穗)生:
跨区生是指户籍在白云区,在广州市其他区(县级市)小学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
返穗生是指户籍在白云区,在广州市以外地区就读,要求回我区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