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才公寓租住条件
人才公寓保障对象为∶
(一)在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二)在我县工作的具有国内领先科研成果、国家发明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三)在我县落户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四)经谷城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的其他优秀人才 。
申请入住人才公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引进单位招录、任职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
(二)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任何形式的自有房产、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
(三)夫妻双方同时符合入住条件的,仅申请一套;
(四)申请人应无不良诚信记录、无违纪违法行为;
(五)申请人在我县正常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