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补缴不算),限购1套。
限购政策
注: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
(一)数量
1、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2套;
2、广州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
3、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购房之日前起计算,补缴不算),限购1套;
4、非广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5、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二)转让/赠与
1、居民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2、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2017年3月30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3、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4、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广州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公寓
2018年12月20日起,居民个人可购买2017年3月30日之前土地出让成交的公寓,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即330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