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补领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条件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丢失、污损、残缺需要补领居民身份证的
三、办理材料
持《户口簿》及本人申请
四、办理地点
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五、办理程序
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应当采集人像信息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核对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
六、办理费用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七、办理时限
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的规定,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偏远农村派出所18个工作日内,其他派出所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
省外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18个工作日内办结,偏远地区2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八、证件领取
公民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带有取证票据,并且要仔细核对证件视读和机读信息项目是否与本人一致,并予以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