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产假最多能有多少天呢?
女职工
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含60天奖励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依法享受奖励产假60天。
流产的,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下列劳动保护: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天,术后一周内不安排从事重体力劳动;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1天;
放置皮下埋植剂的,休假2天;取出皮下埋植剂的,休假1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术或者复通术的,休假21天。
男职工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