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基层就业补贴)

地方特产2023-10-09 20:57:45佚名

汕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基层就业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

  申请入口: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 (gd.gov.cn)

  一、申请条件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由用人单位代为申请或本人自行申请。

  二、办理材料

  (一)《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复印件;

  (三)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不提供纸质件,由系统校验);

  (五)6个月以上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账(单);

  (六)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七)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

  (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代办时提供)。

  三、办理流程

  (一)窗口或网上申请。本补贴项目按月申请,申请人或代办单位应在每月15日(各地市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前在网上填写《基层就业补贴申请表》。打印后签名盖章,持申请资料到受理机构提出申请;或将签名盖章的申请表和所需申请资料拍照上传系统,通过网上提交受理机构办理。

  (二)受理。受理机构审核申请资料,办结窗口受理或网上申请受理程序,向申请人发送电子受理回执,并报审核机构审核。

  (三)审核。审核机构对受理机构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加具审核意见。

  (四)公示。审核机构对已通过审核的申请进行汇总,将申请人信息及申请事项、审核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服务窗口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审批机构审批。

  (五)审批。

  (六)资金划拨。审批通过后,将资金划拨至高校毕业生账户。如打款不成功的,将补贴资金退回至专项资金账户。

本文标签: 机构  高校毕业生  申请人  申请表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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