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具体根据需要选择哪种补贴形式哦,文末还有购买新能源汽车减免车辆购置税政策规定:
一、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
新车价格为5万元(含)至15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6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9000元;15万元(含)至25万元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0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3000元;2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每辆补贴15000元,新能源车每辆补贴18000元。
补贴范围:
活动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本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并购买未登记注册过的新能源车或燃油车,根据新车价格分档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转让车辆指在个人名下的非营运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开票日期和车辆转让日期需在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补贴申请人名下旧车登记时间需在7月25日前,发票开具和转让登记手续需在江苏省内完成。
新购车辆需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且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乘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和新车注册登记日期需在7月25日至12月31日间,发票需在江苏省内开具。
补贴活动时限:2024年7月25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申请提交时间至2025年1月10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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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补贴活动时间:自2024年4月24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
补贴申请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5年1月10日(含10日,逾期不予受理)。如需更改补正申请信息的,也应于2025年1月10日24时前完成。
补贴范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报废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燃油乘用车的不在此次补贴范围。
温馨提示:这里说的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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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能源汽车征收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免征车辆购置税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
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
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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