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协议
一、受理部门: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二、事项类型:公共服务事项
三、事项名称:毕业生就业协议签章
四、受理窗口:
五、实施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
六、办理条件:两年内毕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七、申请书标准文本:(无)
八、发放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九、年审或年检:
十、应提交的材料目录及办理流程:
十一、网上办理:(否)
十二、承诺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十三、受理地址:许昌市民之家115窗口
十四、联系电话:0371-2332618
监督电话:0374-2629956
十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