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
补贴申请人为实际购买人(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购买人为准)。
申请途径:
南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智慧住建。
集中申请时间:
2023年11月1日-2024年3月31日,逾期视为自愿放弃。
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本人的银行储蓄卡(Ⅰ类)或存折
3.契税完税凭证
补贴范围:
(一)购买范围。
南宁中心城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不含二手住房和二手车位),具体范围为兴宁区、江南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经开区、东盟经开区。
(二)时间范围。
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商品房车位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登记备案时间和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需在2023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含当日)。
补贴标准: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购买新建商品房车位按已缴纳契税金额的50%给予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