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益性岗位申请方式:
1.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向所在地民生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2.符合乡村公益性岗位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持身份证明及户口本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其它公益性岗位安置程序:
(一)基层审核
由民生服务中心、村委会对申请公益性岗位人员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将人员名册及相关资料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公示审定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报送的申报公益性岗位名册资料进行终审,研究确定拟安置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
(三)培训上岗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岗位要求组织安置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并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城镇公益性岗位)或服务协议(乡村公益性岗位),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后及时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