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区域内就医,需要异地就医备案吗?
答:不需要
自2023年4月1日起,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天津市、河北省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门诊特殊病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仍需按本市规定办理门诊特殊病资格认定及登记(备案)手续。
✔北京市参保人,去津冀就医,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都能使用吗?
答:参保人可持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是否支持使用医保电子凭证,需与就医地医药机构确认。
✔北京市参保人员,在天津市、河北省就医购药,可以用北京医保吗?
答:可以。本市参保人员在津冀两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住院、普通门诊就医、购药等,均视同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直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包括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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