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居住证明模板
居住证办理所需材料
(一)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须提供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5.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不需与居住地址证明重复提供),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
(二)符合不受无需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广东省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居住证相片回执(在具有相关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
4.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5.以下材料之一:
(1)缴纳社保满半年的,需提交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缴交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材料。
(2)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不需提交居住地址证明),需提交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等材料。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3)旅馆业住宿满半年的(不需提交居住地址证明),需提交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登记满半年的住宿证明。
(4)连续就读满半年的,需提交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能反映连续就读满半年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