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供热用热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在供热期内,除不可抗力和用户原因外,供热企业应当提供足够热量,保障居民热用户装有合格用热设施的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不低于18摄氏度,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室温连续四十八小时以上不达标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减收热费。
热价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指导价,由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热价应当根据供热成本、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和调整,并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热价的确定和调整应当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征求热用户、供热企业和供热主管部门等方面的意见。
廊坊影响供热效果的原因有哪些?
(1)地板敷设采暖系统,地面装修采用木地板、榻榻米类、家具选用直接落地等情形,以及在地板上覆盖散热不好的地毯、泡沫垫等情形,这样会影响地暖散热效果,致使室内温度偏低。
(2)采暖方式为地板敷设采暖系统中用户的厨房、厕所内采用散热器的情况,由于地板敷设采暖系统的设计水温要比散热器系统的水温要低,因此会造成厨房、厕所内的散热器温度偏低。
(3)采暖方式为散热器的,不要在家中散热器上及周围堆放杂物,这样会影响散热器散热效果,致使室内温度偏低。
(4)不要随意更改室内暖气设施、私自扩大室内供暖面积,这样将严重影响供热效果。
(5)新建小区入住率低及孤岛户现象,会使用热户的房屋散热量加大,致使用热户室内供暖温度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