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前假算在产假里面吗?
算。
武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产假天数如下:
1、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
5、妊娠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
6、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7、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