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用能报多少?
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每个孕周期额度为1000元,每个孕周期内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产前检查门诊费用,经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支付后,后续发生的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按照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相关规定执行。
武汉生育医疗保障政策覆盖范围
我市生育医疗保障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产前检查费、计划生育医疗费〈流/引产、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取出术、绝育手术〉、住院分娩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保障政策按照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类别实施分类保障。
(一)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分娩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