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公积金贷款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双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生育多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再提高1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中低收入家庭,贷款额度计算的倍数由10倍调整为15倍。缴存人及配偶在宿迁本地购买住房的,办理购房提取后,可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均执行20%,贷款最高年限均为30年。取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户籍地限制。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资信状况认定标准。
支持住房信贷
落实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力度,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发放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房执行最低首付比例或参照公积金首付比例执行。对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更好满足刚需及改善性住房的贷款需求。
支持二手房交易贷款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二手房贷款额度投放,满足房屋交易资金需求,拓宽改善性住房融资渠道。
支持合理融资需求
指导金融机构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资金,合理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过渡期。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鼓励银行机构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按时完工交付。支持民间资本通过市场化运作参与危困房企项目并购重组,化解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推动问题项目顺利完工。
支持二手房“带押过户”
进一步优化存量房网签和登记业务模式,对存在抵押的房产上市交易的,无须提前还贷,依托于存量房资金监管系统,对交易资金全额、全过程监管,推行“带押过户”服务。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387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