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共有产权房有人才政策优惠吗?
对于列入本市人才分类目录且经认定的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可以放宽或者取消缴纳社会保险、收入财产等条件并优先供应。
同时,还可根据工作需要,分项目分批次定向定量供应人才集聚的特定企事业单位特定范围在职人才,具体供应方案报经本级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购买限制
购买过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或者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家庭,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符合条件的购房家庭应当满足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租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有住房的购房家庭,应当在签订购房合同前腾退或者以市场租金租赁该住房,租赁期限至共有产权住房交付通知送达后满6个月止。
对于享受公租房租赁补贴的购房家庭,应当自签订购房合同次月起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政策来源:宁波市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ningbo.gov.cn/art/2022/2/7/art_1229533176_1734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