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要去哪里办理?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须到户籍地或居住地派出所。
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在中国境内累计居留180天(含)以上的外国人申请查询,由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委托他人查询的,由委托人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单位申请查询的,由单位住所地公安派出所受理;查询对象为外国人的,由单位住所地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被查询对象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原受理单位提出复查申请。
公民是否可以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指南》第四条规定: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通过全国公安机关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立网上办、掌上办、自主办等便民渠道;目前,采用“户籍地+居住地+委托他人“的“跨省通办”模式,即中国公民向户籍地和居住地公安机关均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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