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架空线路高可靠性供电费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经研究决定,将高可靠性供电费各电压等级标准在《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高可靠性供电费价格政策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2〕1247号)原有规定基础上适度下调(见附表),其他规定不变。
本通知自2024年5月1日起执行。
用户受电电压等级(千伏) | 用户应缴纳的费用 (元/千伏安) | 自建本级电压外部供电工程应交纳费用(元/千伏安) |
0.38/0.22 | 119 | 97 |
10 | 97 | 70 |
35 | 75 | 40 |
110 | 40 |
|
220 | 30 |
注:1.地下电缆按架空线路标准的1.5倍计收。
2.用户自建本级项目,是指用户出资建设从公共电网接入点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电力接入工程的项目。
3.对于从公共电网接入点到用户建筑区划红线的供电线路存在架空、电缆线路交替混合的项目,按照用户接入本级公共电网线路的架空和电缆长度加权平均方式确定收费标准。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s://hbdrc.hebei.gov.cn/xxgk_2232/zc/wzcwj/202405/t20240509_1139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