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1、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提交资料;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市区县残联部门审批;
5、市区县民政部门审定,发放资金。
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重新申请,补贴资金按照季度发放(个别县区按月发放),具体以本市区县政策规定为准。
地方特产2023-09-12 13:22:11未知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
1、向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愿提出申请,填写审批表,提交资料;
2、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初审;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4、市区县残联部门审批;
5、市区县民政部门审定,发放资金。
残疾人两项补贴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重新申请,补贴资金按照季度发放(个别县区按月发放),具体以本市区县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