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驾驶员

地方特产2024-08-13 17:50:35佚名

长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驾驶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详见《长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第二批驾驶员岗位需求表》(扫如下二维码)

  三、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过硬;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诚实守信,工作踏实细致,有耐心,服务意识较强,态度亲切,有责任心;

  (4)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执行力;

  (5)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驾驶的疾病,无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记录,无不良驾车习惯;无一个记分周期内扣满12分的情况;

  2.年龄、驾龄等时间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过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记录、吸毒记录、饮酒驾驶记录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考者登录长丰英才网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身份证、驾驶证等。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及聘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成绩及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3月30日16:00前登录长丰英才网查询资格初审是否合格。

  3.初审结束后,初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1方可进入下一环节,不满上述比例要求,则相应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安排以长丰英才网发布通知为准。

  4.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请持续关注长丰英才网,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长丰英才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二)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路考形式进行。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路考。

  3.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长丰英才网公布。

  (三)资格复审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递补环节取舍相同)。

  1.面试入围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毕业证、学位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1寸照片2张;

  (4)长丰英才网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5)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交管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交通事故相关证明或12123平台查询打印的安全驾驶记录相关证明;

  (7)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单

  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4.资格复审公告在长丰英才网发布。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5:5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长丰英才网公布。

  (六)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1.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工单位或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工作经历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则在同岗位考生中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长丰英才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九)录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合肥慧丰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工资等待遇参照《长丰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分配实施细则(暂行)》(长办〔2018〕58号)标准执行。

  3.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用人单位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在该批次考试中依据考生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法),递补有效期设置为半年(自该批次拟聘用人员公示截止日期起计算)。

  五、其它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面试费用80元/人。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6.咨询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0551—66676606

  (2)报名平台故障处理电话:0551-66891909

  咨询时间:周一到周五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查询网站:长丰英才网(http://www.ahcfr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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