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城乡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按政策实行医共(联)体管理的基层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50%提高到55%,二级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20%提高到45%,其他医药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从10%提高到35%。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基金800元提高为合规医疗费2300元。
政策点:一方面,鼓励引导群众在基层看病,基层报销额度增加465元,提高了58%。另一方面,大幅提高群众经常就医、关注度更高的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增强群众报销的感受度,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各提高报销比例25个百分点,比如之前在三级医院门诊看病100元只能报销10元,新政策可以报销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