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医疗费包含什么?
包括参保职工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以及复通手术等,所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
因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手术和住院期间,由基金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手术或者出院之后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基金支付范围】
(1)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2)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3)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4)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5)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6)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7)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8)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