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什么时候可以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及政府规定的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一是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选择不缴费的老年人员,可以按月领取中央和省规定的基础养老金,目前为133元每人每月。
二是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但是自愿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的,及制度实施时未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的,可以领取中央、省、市规定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目前为213元每人每月,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含所有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缴费补贴)除以139确定。
三是政策对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和军队退役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一是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参保城乡老年居民,自到龄的次月开始,月基础养老金增加2元。二是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年满60周岁的军队退役人员,在军队服役期间的年限,每满1年,贵阳贵安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发10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
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
鼓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多缴费、长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待遇水平。
一是累计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贵阳贵安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10元。
二是累计缴费年限15年及以上,且年平均缴费档次600元及以上的,按年平均缴费档次的3%增发贵阳贵安月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员死亡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向其遗属发放一次性丧葬补助费1000元。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依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