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办理
单位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通过“单位办事—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企保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及个账储存额(余额)申领”模块申报参保人员遗属待遇。
线下办理
【情况一】在职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单位或遗属到死亡人员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申领遗属待遇。
【情况二】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死亡,遗属至其社会化管理服务关系所在社区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遗属待遇。
注:参保人员如果1992年1月前(不含)参加工作的,申报遗属待遇时,须提供人事档案,核定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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