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毕业生就业见习企业补贴政策 福州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地方特产2023-06-09 23:20:57佚名

福州毕业生就业见习企业补贴政策 福州市毕业生就业补贴

  2023福州市就业见习企业补助政策

  补贴条件:

  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中专院校(含技校)毕业生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现为1960元/月)60%的就业见习补贴。

  其中:对吸纳离校未就业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给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对留用人员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就业见习补贴,未留用人员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渠道

  向所属县(市)区人社局申报。联系电话:0591-83337727。

本文标签: 最低工资标准  人员  不低于  福州市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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