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积金个人提取可以申请无房职工租房提取
一、提取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租住西安市住房的,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
二、可提取额度
1、个人公积金账户内应保留不低于三个月缴存额。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自租金缴纳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提取额合计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
3、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每一自然年度可办理一次提取。西安公积金中心按照西安市上年度人均租金水平设定提取限额。(个人年提取额上限18000元)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上办理
1、支付宝搜索【西安公积金】
2、点击【住房公积金提取】
3、点击【无房职工租房提取】
4、点击阅读同意通知
5、确认个人信息
6、确认提取金额,不能将账户内额度全部提取!
(二)线下办理
1、中心办事大厅及各管理部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夏时制14:00——17:00)。
2、中心派驻西安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安高新区综合服务大厅D座(高新自贸区政务大厅)、西咸新区等各政务大厅公积金窗口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政务大厅工作时间为准。
3、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7、8月14:00—17:00)各受委托银行网点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银行公告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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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单身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房屋租赁合同原件;(3)租金缴纳证明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单身证明材料;(3)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②离婚证原件及未再婚声明(见表格下载);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包括结婚证、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原件;(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提取的,需同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