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城乡居民医保三挡报销比例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筹资标准为个人缴费63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财政补助1100元。
住院待遇(一个医保年度内起付线至最高限额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起付线:三甲医院 1200 元,三乙医院 1000元,二级及以下医院 800元,基层卫生院500元,市外医院 1500 元)
最高限额(万元):20
三级医院:75%
二级及以下医院:80%
基层卫生院:90%
1.“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请各位参保人员保证账户余额充足。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30元或2350元)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 大病保险选缴保费)。银行代扣缴费人员存在未同步扣款情况
2.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无需另外缴费。
3.城乡居民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2个月的等待期,等待期内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4.新生儿在出生90日之内( 出生之日在上一年度的,需同时按上一年度缴费标准缴纳上年度费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缴费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出生90日内缴纳“金惠保”的,可以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金惠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