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人才房票补贴使用如下:
房票兑现使用方式:
申请时还未购房的,通过申请后,发放给申请者一张纸质房票凭证,申请人可直接拿着凭证去房地产购房,充当相应金额的首付款,后续由房产公司前来结算兑付;申请通过领取人才房票后,提交相应的兑现材料,审核无勿后直接将对应金额拨付于申请人个人账户中。
补贴对象:
2021年10月12日之后首次在绍兴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承诺在绍工作5年,在用人单位所属地缴纳社保,未享受过当地经济适用房或房改政策,在绍工作后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绍兴企业工作的在绍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技师。从来绍工作时间算起,先买房后就业人才的房票补贴对象仅限毕业年度到绍工作且毕业年度首次购房的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2日前引进的高校毕业生补贴额度、补贴对象按原政策执行。
原则上申请人需拥有全日制学历,《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明确的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享受全日制同等政策待遇。对已在绍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离职脱产攻读博士,2021年10月12日之后毕业后全职回绍工作的享受与引进人才同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