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将房屋腾空后,向房屋所辖小区房管站提交腾退申请,在房管站上户验房确认房屋完好的情况下,交回房屋钥匙,由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共同承租人授权办理业务变更的授权委托书及以下材料办理:
1.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租赁合同原件;
2.房屋水电结清票据;
3.退回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水电保证金等费用的,需提供相关票据原件及承租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
房管站确认资料齐全并出具业务受理单后,该业务将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补充内容:
赣州中心城区公租房联系电话:
原章贡区房管局(8199648);
赣州经开区房管所(8370591);
赣州蓉江新区住建局(8165509);
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7302628);
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8236398)。
办理地点:
市中心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班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