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物业费标准如下:
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
前期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共分五个等级,未配备电梯一等到五等基准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分别为0.3元、0.5元、0.7元、0.9元、1.2元,配备电梯一等到五等基准价格每月每平方米分别为0.7元、0.9元、1.1元、1.4元、1.7元。
停车服务费
停车服务费的基准价格每月室内25元、室外20元,车位租赁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基准价每月室内180元、室外100元。
注: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期间,车位使用人如不使用停车位,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双方确认后,自告知之日连续超过1个月(含)未停放机动车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公共物业服务费和车辆租赁费与停车服务费的浮动幅度都是在基准价格的基础上上下浮动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