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为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第二个月起可按青年安居住房租金标准25%计收。
台山市青年安居住房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海外留学)毕业1年内人员或本指引规定的青年人才。毕业起算时间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准。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毕业起算时间也可以退出现役证件落款日期为准。
2、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台山范围内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适房等)。
3、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居住青年安居住房期间不得享受本市政府硕士和本科毕业生住房和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优惠政策,不得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4、属于同一个家庭(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所有成员只能申请一间青年安居住房,不可重复申请。
二、需要提交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其配偶、子女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复印件;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需额外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复印件。
2、申请人填写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青年安居计划”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3、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台山范围内房屋产权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