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登记备案主要内容包括身份信息、备案期限、居住地和就医地等信息,分为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登记备案。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湖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
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和异地就医备案“一站式”服务的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