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宝坻区宝坻区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新政策

地方特产2024-07-23 17:19:39未知

天津宝坻区宝坻区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新政策

  ➤➤天津宝坻区宝坻区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新政策

  鼓励在宝坻区持有效居住证的准市民落户(责任单位:公安宝坻分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宝坻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管委会、京津新城建管委、各街镇)

  (一)申请条件

  持宝坻区有效居住证满3年(近1年在津正常连续缴纳个人社会保险费且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且在宝坻区有合法产权住房的申请人(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支持其落户宝坻区合法产权住房。

  不得注册高中及以下学籍的含义是申请落户人不得为高中及以下学籍在校生。

  (二)申请材料

  1.申请落户承诺书(附件1);

  2.居民身份证;

  3.天津市居住证;

  4.本市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不动产权证(本人或者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及亲属关系证明。

  (三)申请流程

  1.申请落户人在宝坻户籍新政微信小程序网上预约,在预约办理日到宝坻区行政许可中心现场提交材料(开放网上办理后,通过线上审核);

  2.区教育局进行高中及以下学籍审核;

  3.区人社局对申请人在津近1年社保缴费情况审核,并对同期异地社保缴费情况进行审核;

  4.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对不动产权证进行审核;

  5.公安宝坻分局对犯罪记录、居住证办理情况进行审核;

  6.通过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市规划资源局宝坻分局、公安宝坻分局联审批准后,由公安机关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本文标签: 宝坻  宝坻区  分局  学籍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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