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办理异地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材料
(1)公民异地换领居民身份证,凭居民身份证旧证受理;
(2)异地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身份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直接受理,不能通过核验则凭居民戶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均可受理;
(3)大中专院校学生丢失补领的,也可凭学生证受理。
三、办理费用
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换领居民身份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10元。
四、办理时限
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便民利民二十项措施》的规定,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偏远农村派出所18个工作日内,其他派出所缩短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临时居民身份证立等可取。
省外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18个工作日内办结,偏远地区20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