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市区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参保企业。
审核发放。通过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单位实行“免申即享”,公示通过后,直接拨付资金。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一个毕业生不能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见习留用的一次性见习补贴不重复享受)。
三、申领材料
采用“免申即享”、后台数据比对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直接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需至经办窗口申请,并提供与实际用工企业签订的《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归属协议书》、《南通市区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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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提醒
对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的,以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追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应责任。
申报地点: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服务大厅裙楼三楼24号窗口
咨询电话:0513—59001207、0513—59000182
【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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