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地方特产2024-09-12 12:59:22佚名

厦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相关问题解答

  厦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问题回答

  一、老旧营运货车如何界定?

  答: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中型货车是指4.5吨以上、12吨以下的货车,重型货车是指12吨及以上的货车,包括牵引车,因此申请补贴的车型不包括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轻型蓝牌货车。

  二、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范围和标准如何规定?

  答:此次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补贴范围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只报废不更新购置车辆,即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的给予补贴;二是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后又更新购置车辆,即对报废后又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给予补贴,此类车主享有双重补贴,即补贴金额=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营运货车补贴;三是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按每辆3.5万元给予补贴。前两种情形的补贴标准见下表: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二)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三、是否所有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都可以申请补贴?

  答:不是,只有提前1年以上报废的、具有本市合法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才能申请补贴。

  四、提前1年以上报废车辆如何界定?

  答:提前1年以上报废车辆是指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在2025年7月31日后(含当日,下同),并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手续的货车。

  五、一年以内报废的车辆能否申请补贴?

  答:不能,一年以内报废的车辆是指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之间的车辆,不属于提前报废车辆,因此这类车辆报废不能申请补贴,车辆报废后购置新车也不能享受补贴。

  六、申请补贴的受理单位有哪些?

  答:申请人应向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所在区的交通运输部门提交申请,具体地点及咨询电话如下:

  思明区、湖里区企业向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提交申请,地址:思明区鹭江道265号交通大厦1516室,咨询电话:0592-5673815,0592-5673801;

  集美区企业向集美区住建和交通局提交申请,地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820室,电话:0592-6078297;

  海沧区企业向海沧区住建和交通局提交申请,地址:海沧区兴港路1989号6楼,电话:0592-6053110;

  同安区企业向同安区住建和交通局提交申请,地址:同安区洪塘路136号,电话:0592-7022693;

  翔安区企业向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提交申请,地址: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8楼,电话:0592-7169575。

  七、申请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补贴应填报《厦门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按照申请类型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

  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

  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5.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6.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机动车行驶证》;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并加盖企业公章。

  八、申请补贴办理的截止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提前报废和新购车辆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的,将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九、申请补贴多长时间可以知道结果?

  答:交通运输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十、补贴资金如何发放?

  答:经审核通过后,交通运输部门会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登记的银行账户内。需要强调的是,申请人为企业的,登记的银行账号应为企业对公银行账户;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的银行账号应为申请人本人的一类储蓄卡卡号。

  

本文标签: 货车  车辆  老旧  机动车  道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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