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采取常态化意向报名、分批次选房的方式,开展经济适用住房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
申请方式:
本次经济适用住房常态化意向报名及选房工作采用线上方式进行。
(一)原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仍有效且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轮候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进行报名。如轮候家庭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昌泰清华园销售部(地址:西乡塘区邕隆路68号昌泰清华园),威宁世纪花城销售部(地址:南宁市兴宁区玉蟾路5号威宁世纪花城A3栋104—105号商铺),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二)新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资格的家庭,主申请人关注“南宁住建”或“邕有家”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并登录账号,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以下申请材料:
1.主申请人、配偶、共同申请人户籍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件(正反面)、婚姻状况材料(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死亡户口注销单;单身(未婚、离异、丧偶)的,提供《单身人员婚姻状况声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并签字后上传。如存在多段婚姻的,需提供每段婚姻的婚姻状况材料。
2.正在享受租赁型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购房时自愿退出保障的书面承诺。
如申请人对报名系统操作不熟练,可前往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指导操作。
注:申请人线上报名后,三个工作日内,主申请人、配偶及共同申请人(成年)持身份证原件和户口本原件到报名时选择的(户口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署《同意受理机构或者其他审核部门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申报信息的书面授权书》。未签署授权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