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医疗优诊服务条件
▪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 柳州市“个十百人才工程”二层次以上人选;
▪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的自治区优秀专家;
▪ 柳州市和自治区认定的专业技术岗位三级以上人员;
▪ 八桂学者、自治区特聘专家;
▪ 管理服务期内的市级拔尖人才;
▪ 在柳工作的博士;
▪ 获国家及自治区技能大赛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 经市委组织部和人社局共同核定的其他人员。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本人凭优诊卡、就诊码(通过分类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即可到相应医疗机构享受优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