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可以办理跨省转移接续,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后,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可以跨省累计计算。
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申请可网上办理,具体操作如下:
01、电脑端注册、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02、登录后,在首页-主题服务-关系转移模块,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
03、在左侧服务列表,选择“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试运行)”;
04、进入申请页面,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添加转出地的信息,并保存,点击“申请”提交即可。
温馨提示:
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需要办理失业保险转移接续。
参保人员跨省就业的、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并且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应办理失业保险跨省转移接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