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
残疾人残疾状况变化不再符合残疾标准或死亡的,发证残联将残疾人证注销。
需提供要件
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②死亡证明或自愿放弃残疾人证申请(资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办理路径
窗口办:各县(市)区残联、开发区社会事业办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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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完成
温馨提示:为保障您便捷快速注销残疾人证,您可先拨打户籍所在地残联咨询电话。如户籍不在鞍山市或居住外省市的残疾人,请咨询居住地残联,通过跨省通办办理注销残疾人证。如有问题可拨打投诉电5597550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