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烟台职工医保门诊待遇(起付线+报销比例+限额)
普通门诊保障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报销限额 | |
一级医院 | 200元 | 80% | 在职职工5000元 退休职工6000元 | |
二级医院 | 400元 | 70% | ||
三级医院 | 600元 | 60% | ||
备注 | 1.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2.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退休职工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5000元、6000元。 3.职工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就医管理。在非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
门诊慢特病待 遇 | 甲类(17种) | 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5%。 | ||
乙类(61种) | 起付标准300元,300元以上至病种限额内符合规定的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参保职工可同时认定两种乙类门诊慢特病,并按最先认定的双病种管理,一个医疗年度内只计算一个起付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