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申领流程:
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确定
受理机构:
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政策依据:
《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