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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齐全、有效,且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受理、发证。其程序如下:
结婚登记材料
户口簿原件,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单位印章的户籍证明,或集体户口首页与本人的户口卡片原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原件
三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
两人均是非四川户籍的,要在成都办理,需要至少一方持有效的绵阳市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再婚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曾法院判决离婚的,需携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