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费用报销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异地直接结算,一种是返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可以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结算时执行就医地目录(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和参保地政策(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未能在异地直接结算费用的,可先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然后提供有关材料回参保地手工审核报销,报销时执行参保地目录和参保地政策。
拓展信息:
信阳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二级医院:如果是在县二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60%,高于6000元的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是四百元。如果是在市二级医院,报销比例还是一样的,区别是起付线为600元;
三级医院:如果你是在县级三级医院就医,医疗费用在6000元以下报销比例为65%,高于6000元报销比例为80%,起付线600元。如果你是在市级三级医院看病就医,医疗费用在一万二以下报销比例为55%,高于一万二的报销比例为75%,起付线为800元;
市外医院:医疗费用杂两万元以下的报销比例为45%,高于两万元的报销比例为70%,报销的起付线是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