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通过的,生成并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1-6号窗
办公电话
0763-337621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地方特产2023-08-01 10:39:11佚名
办理条件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所需材料
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办理流程
1.申办人携带申请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即时受理,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3.审核通过的,生成并出具《参保凭证》。
办理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2号清远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二楼1-6号窗
办公电话
0763-3376210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