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条件:职工劳动关系由异地迁入淮安市,已与淮安市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淮安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将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至淮安市设立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地点:公积金管理中心
办理流程:
1.受理: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
2.审核: 受理机构依据审批材料进行审核,履行审批程序
3.决定:审核作出决定,准予许可决定的,当场办理,出具回单;不予许可决定的,明确告知理由,并退还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