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复用热业务须知
1、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1:30 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办理方式
用户携带房屋产权证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到热力公司收费大厅,填写《恢复供热申请单》。
3、供热期间申请“恢复用热”
原则上,供热期间不能办理恢复用热业务,如用户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恢复用热”业务,用户填写《恢复供热申请单》上报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用户方能办理用热手续,供热期间申请的恢复供热业务需全额缴纳热费。如用户在供暖期间申请恢复供热的,遇突发或重大抢修故障,恢复管线用热将视情况推后延迟。
温馨提示
办理恢复供热业务后,收费平台供热状态将由“报停”转为“正常”,该用户供热账户将产生本采暖季热费,所以建议您谨慎办理。办理恢复供热业务的用户请您在规定时间节点内一次性全额缴清费用。如已办理恢复用热手续未交费,遇临时突发状况房屋暂不居住用热时,必须在2023年10月15日前及时办理报停手续,避免该供热账户内产生热费欠费,给您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二、暖气报停业务须知
1、办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8:00-11:30 14:30-17:30),逾期不予办理。
2、办理对象
(1)依据《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三章第四十条之规定,隶属于隆尧奥连热力有限公司的集中供暖用户;
(2)具备单户单控且无违规、无欠费行为的热用户;
(3)2022-2023年正常用热户,2023-2024年无用热需求的用户;
(4)往年报停用户携带房屋证明和屋主身份证明到大厅办理顺延手续即可。
3、办理方式
(1)热用户或代办人携带房屋产权相关证件:房产证原件;购房合同原件。
(2)房主身份证原件。
(3)与热力公司签订《报停协议》,申请停暖业务。
4、用户存在以下几种情况的,不得申报办理报停业务:
(1)未安装分户控制装置且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
(2)新入网用户第一年采暖期;
(3)整体建筑房产证上的部分面积报停;
(4)整体建筑物同一供热系统,不允许部分报停或不允许隔层、同层报停;
(5)室内空间联通的同一建筑物;
(6)无法单独控制的整栋楼;
(7)与房屋联通的阁楼;
(8)注水之后不允许报停;
(9)未缴清历年欠费的用户;
(10)可能危害其他用户或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及供热质量的。
注意事项:
(1)上一年度正常用热,本年度计划停热,但未至我公司办理暂停用热业务,将被视为正常热用户,产生的费用及因暖气管网或相关设施设备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给自身及其他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若至次年仍未缴费将列为历史欠费户,进入企业客户信用管理系统,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2)暂停用热年度该房屋擅自接通用热的按违规用热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连带责任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3)办理暂停用热后热用户须自行关闭室内控制阀,将采暖设施内的水泄掉,并对室内设施采取防冻措施,因暖气管网或相关设施设备跑水、冒水、滴水、漏水给自身及其他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热用户自行承担。
注:热能是一种商品,需要先购买再使用,有些用户法律意识淡薄,认为私自开阀用热只是一件小事,忽略了窃热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的本质。
三、用户信息变更须知
用户如因房屋交易或其他行为,需进行变更热用户信息(如:姓名、电话等),须携带房屋产权相关证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热力供热服务中心进行信息变更,以免因名不对户等情况导致不必要的纠纷,给用热带来不便。同时关注热力公司微信公众号,留意公众号推送的重要通知。
四、办理地址及电话
地址:隆尧县太行路171号(都市豪庭小区东侧)
咨询电话:0319-6697966